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龄,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根据不同年龄段人群的认知能力和心理成熟度,合理确定他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如下: 首先,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十六周岁以上的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相对成熟,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他们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意义,所以对于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的人,虽然在认知和控制能力上有所发展,但还不完全成熟。所以法律只要求他们对一些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再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内容,考虑到近年来一些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情况,适当降低了这部分人的刑事责任年龄门槛,但同时设置了严格的程序条件,即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此外,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