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侵权股东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探讨公司商标侵权时股东的刑事责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侵权的基本概念。商标侵权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当公司出现商标侵权行为时,并不是所有股东都会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股东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及商标侵权的犯罪主要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如果股东在公司商标侵权行为中起到了决策、组织、指挥等主要作用,或者直接参与了侵权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股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在公司商标侵权行为中的具体参与程度和所起的作用。如果只是单纯的财务投资者,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和侵权决策等行为,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股东对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知情且积极推动,就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