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立案是否受追诉时效限制?
我有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准备去法院立案,但听说刑事案子有追诉时效的说法。我不太确定自己这个案子从案发至今有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不知道刑事自诉立案到底受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刑事自诉立案是受追诉时效限制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不得再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虽然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同样要遵循追诉时效的规定。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该自诉案件。不过,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