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怎么判的?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现在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不知道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分割财产。我们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想了解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这些财产,是平均分配,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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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 首先,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不过,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按照约定来处理。同时,如果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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