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后是否会发判决书?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中止审理是一个重要的程序环节,大家常常会疑惑中止审理后是否会发判决书。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特定的情形,使审判活动无法继续进行,法院决定暂时停止审判程序,等这些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诉讼无法正常推进。那么,中止审理后会不会发判决书呢?这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在中止审理期间,法院是不会发放判决书的。因为判决书是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而中止审理意味着案件的审理工作暂时停止了,还没有得出最终的结论。法院需要等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恢复审理并完成整个审判流程后,才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并发放判决书。 但是,如果中止审理的原因一直无法消除,导致案件无法继续进行,那么案件可能会出现其他的处理结果。比如,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终结诉讼。终结诉讼和中止审理不同,终结诉讼意味着案件彻底结束,不会再继续审理,自然也就不会发放判决书了。不过,终结诉讼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综上所述,中止审理后通常不会立即发放判决书,法院会在中止原因消除、恢复审理并完成审判后才作出判决。但如果出现符合终结诉讼的情形,案件就会彻底结束,也就不会有判决书了。大家在遇到中止审理的情况时,不用过于着急,要及时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配合法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