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有哪些主要特征?


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以下将为您介绍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 首先,刑事诉讼具有国家专门机关主导的特征。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这就体现了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性和权威性。 其次,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刑事诉讼是国家为了追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而进行的活动,其过程中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性措施。例如,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逮捕;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依法处以刑罚。这些强制性措施的实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法律的尊严。《刑事诉讼法》中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其合法、合理地使用。 再者,刑事诉讼具有特定的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即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通过刑事诉讼,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一目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指导着各个诉讼环节的进行。 另外,刑事诉讼有严格的程序性。刑事诉讼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的公正、公平,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例如,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必须依法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必须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各个诉讼阶段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最后,刑事诉讼有特定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的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不同的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由法律明确规定。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