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规则是规范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各项行为的准则,它保障了刑事诉讼的公正、有序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些主要方面的规定: 首先,关于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这就明确了不同级别的法院各自负责的案件范围,确保案件能由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 其次,在审判组织方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这保证了审判过程中能够有不同的视角和意见,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再者,关于证据规则。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这一规定保障了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另外,在审判程序上。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