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盗窃罪有哪些条款?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虽然它本身并不直接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盗窃罪的实体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但《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涉及盗窃罪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整个过程的程序规则。 首先,关于盗窃罪案件的立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也就是说,当有人发现盗窃行为时,就可以向相关机关报案,相关机关要依法处理。 其次,在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对盗窃罪案件的侦查权限和程序。例如,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第一百一十八条),可以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第一百二十八条),还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六条)等侦查活动。同时,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三十四条)。这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 然后,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在这个阶段,检察院要对盗窃罪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最后,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对盗窃罪案件的审判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零八条)。并且,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