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多长?

我想了解下刑事犯罪追诉期限的问题。我听说有些犯罪过了一定时间就不再追究了,我很好奇这个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比如不同的犯罪类型,追诉期限是不是不一样?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计算方式?我想弄清楚这些规则,以免自己在这方面有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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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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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所说的“法定最高刑”,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应当适用的刑法条款或者量刑幅度规定的最高刑,而不是指犯罪人可能被判处的宣告刑。例如,一个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律条文规定的刑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这里的法定最高刑就是七年。 追诉期限的计算也有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犯罪行为是持续进行的,那么从这个行为结束的时候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如果在追诉期内又犯了新罪,前面犯罪的追诉期限就要重新计算。 不过,也存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处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的,无论过了多久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如果被害人依法提出控告,而相关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它与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犯罪行为状态以及是否存在特定情形等因素密切相关。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法律的运行机制,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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