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外继承应该怎样处理?

我家人在国外有一些遗产,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去继承。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定,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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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涉外继承的处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适用原则**: - **法定继承**: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例如,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在A国,那么动产继承一般适用A国法律;若不动产位于B国,则该不动产继承适用B国法律。 - **遗嘱继承**:实践中多参照一般民事行为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关于遗嘱效力的问题,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 **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若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还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 **遗嘱继承人**:除提交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部分证件及材料外,还需提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其他注意事项**: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应当按照条约、协定办理。同时,依照相关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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