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产子女要怎样继承呢?
家里父亲留下了房产,子女不太清楚具体的继承流程和相关规定。比如不同情况下继承方式是否不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哪些手续等,希望能得到详细、清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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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那么就按遗嘱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例如,父亲生前明确立下遗嘱表明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房产。 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父亲的房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协商分配,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体的继承流程一般如下:首先,子女需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接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后,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再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最后,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完成后就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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