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人员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我家里有老人身体不太好,生活自理能力很差,我想知道他这种情况算不算失能人员。我不太清楚失能人员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下具体的界定标准,看看老人符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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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人员,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身体或者精神方面的原因,没有办法正常进行日常生活,比如穿衣、吃饭、洗澡等活动都需要他人帮助。 在我国,对于失能人员的界定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绝对标准的规定,但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一般来说,会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等维度进行评估。 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方面,会考量像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等基本活动的自理程度。以《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为例,这是目前较为常用的评估依据之一,它将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分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四个等级。重度失能意味着老人在上述多项基本活动中完全依赖他人帮助;中度失能则是部分依赖他人帮助;轻度失能是偶尔需要他人提供一定协助;能力完好就是基本能够独立完成这些活动。 认知能力也是重要的评估内容,比如老人的记忆力、定向力、判断力等。如果老人存在严重的认知障碍,比如不认识家人、无法正确判断时间和地点等,也会被纳入失能的考量范围。 此外,不同地区在具体执行时,可能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失能人员评估细则和标准。例如,有些地方在评估时还会考虑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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