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我自己身体有些问题,不确定是否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依据什么来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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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指的是因损伤或疾病导致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功能障碍,无法从事任何工作或生产劳动。这意味着一个人基本失去了依靠自己劳动来获取生活来源的能力。 在我国,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有相关标准的。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是重要的参考依据。该标准主要从医疗诊断和劳动能力两个方面来考量。 从医疗诊断来看,涵盖了多个系统的疾病和损伤情况。例如,在神经系统方面,如果出现严重的痴呆、偏瘫、截瘫等情况,且经过治疗后仍存在严重的功能障碍,就可能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心血管系统中,严重的冠心病、心肌病等导致心功能严重受损,无法进行正常的体力活动,也符合相关判定条件。呼吸系统里,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纤维化等,使患者的呼吸功能严重受限,生活难以自理,同样可能被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在劳动能力评估方面,会综合考虑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工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穿衣、洗漱、进食等日常生活活动都需要他人协助,或者无法从事任何简单的工作,对社会交往也存在严重障碍,那么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不过,具体的判定需要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依据详细的医学检查报告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这样才能确保判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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