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孩子在父母离婚时会怎么判?


在父母离婚时,6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判定因素。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里的6岁孩子属于已满两周岁的情况,所以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包含多方面的考量因素。比如,经济状况是一个重要方面。法院通常会考察父母双方的收入、稳定的居住环境等,以确保孩子有良好的生活条件。一般来说,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越物质条件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会有一定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条件差的一方就没有机会,还要综合其他因素判断。 生活环境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如果孩子一直和某一方以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且关系融洽,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维持现状,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例如孩子长期由爷爷奶奶照顾,和他们感情深厚,那么这会成为法院考虑的因素。 此外,父母双方的个人品德、教育背景等也会纳入考量。有良好品德、能为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且有一定教育能力帮助孩子成长的一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比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如果父母双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积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可以从上述提到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方面收集证据,如工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孩子的学习生活照片等。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虽然6岁孩子的意愿在判决中权重不如8岁以上孩子,但如果孩子明确表达了对某一方的依赖和喜爱,也会对判决有一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