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在女方,男方带走小孩不给该怎么办?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抚养权判给了我。可他前几天趁我不注意把孩子带走了,怎么都不肯还。我特别着急,也很担心孩子。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能采取什么办法让他把孩子还给我 ?
展开


如果抚养权在女方,男方带走小孩不给,女方可以这样做: 首先,可以尝试和男方友好协商。心平气和地和男方沟通,向他讲清楚孩子抚养权在你这,他带走不给的行为是不对的,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不利于孩子稳定生活,劝他主动把孩子送回来。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女方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反映情况,请求这些组织帮忙调解。这些组织有一定调解经验,能帮忙缓和双方矛盾,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决办法。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女方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当初是通过法院判决获得的抚养权,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强制男方把孩子送回。要是双方是协议离婚,那女方要先去法院起诉,说明情况,请求法院判定抚养权协议有效,之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另外,如果男方一直无视抚养权归属,经常擅自带走孩子,女方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男方的探视权。因为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仅有探视的权利,不能随意破坏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说明男方有探视权,但不能侵犯女方的抚养权,不能随意带走孩子不归还。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的手段,比如查封财产、拘留等,让其履行义务。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