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乘商场扶梯时受伤,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在顾客乘商场扶梯时受伤的情况下,确定赔偿责任主体需要依据具体情形,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商场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扶梯年久失修、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导致顾客受伤,商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对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以及对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合理的提示和防范。 其次,如果顾客受伤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有其他顾客在扶梯上打闹、推搡导致您受伤,那么实施该行为的顾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商场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在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商场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商场不能因为有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就完全免除自己的责任,它仍然需要根据自身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来判断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顾客自身存在过错,也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划分。例如,顾客在扶梯上奔跑、逆行、携带超重超大物品等违反扶梯使用规则的行为导致受伤,顾客自己也要对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综上所述,顾客乘商场扶梯受伤,赔偿责任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商场担责;若因第三人行为致伤,第三人担责,商场有过错则承担补充责任;顾客自身有过错的,会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实际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受伤顾客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