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违约金每日上限是多少,有什么具体法律规定?
我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里面约定了违约金,但我不太清楚每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万一对方逾期还款,违约金太高了会不会不受法律保护啊?我想知道法律对此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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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是指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这是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对违约方进行一定的约束。 关于借款合同违约金每日上限,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固定的具体比例。不过,法律的基本精神是违约金不能过高,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虽然是针对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违约金等一并主张的情况,但可以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每日违约金,在发生纠纷时,法院会结合上述规定来判断该约定是否合理。如果违约金明显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定一个合理的违约金数额。所以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约定违约金应当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以保障合同的公平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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