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逾期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合同里约定了逾期违约金。现在对方逾期没还钱,我想了解下合同 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不知道法律对于欠款逾期违约金的合法范围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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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欠款逾期违约金是指在欠款合同中,当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款时,需要向债权人支付的额外款项,这是对债权人因债务人逾期还款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方式。
关于欠款逾期违约金的合法性,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一般来说,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对于欠款逾期的情况,债权人的实际损失主要是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如果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在确定欠款逾期违约金时,既要考虑合同约定,也要结合实际损失情况,以保证违约金的数额合法合理。如果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过低,债权人也可以请求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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