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逾期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写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但现在对方逾期没还。我想在借条里加上逾期违约金,可又不知道设多少才合法,怕设高了不受法律保护,有没有懂行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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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条中约定逾期违约金,是为了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当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不过,这个违约金的数额并不是可以随意设定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会受到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打个比方,如果在借条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这意味着,逾期违约金加上逾期利息等其他费用,总共不能超过14.6%,超过的部分法律是不认可的。如果借条里只约定了逾期违约金,没有约定逾期利息,那么违约金也不能超过这个标准。所以,在设置借条逾期违约金时,要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作为上限,这样才能保证违约金的约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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