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平原则和一般侵权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个法律纠纷时,涉及到判断是适用公平原则还是一般侵权责任。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比如在构成要件、赔偿责任方面有啥不同,想了解下以便更好地处理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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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平原则和一般侵权存在多方面的区别。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公平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一般侵权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上看,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具备四个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比如甲故意砸坏了乙的汽车,甲的砸车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乙的汽车损坏是损害事实,砸车行为和汽车损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主观上是故意的,这就构成了一般侵权。而公平原则的适用不要求行为人有过错,它强调的是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基于公平的理念来分担损失。例如,甲和乙一起打篮球,乙在正常的对抗中导致甲受伤,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根据公平原则,乙可能需要对甲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 在赔偿责任方面,一般侵权中,加害人通常要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就像前面甲砸坏乙汽车的例子,甲要赔偿乙汽车维修的全部费用。而公平原则下,行为人承担的是适当补偿责任,并非全部赔偿。比如在上述打篮球受伤的例子中,乙可能只需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这就是公平原则的法律依据。而一般侵权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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