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欠条几年会失效不能起诉?
我之前给别人借了一笔钱,当时写了欠条,但没太在意时间问题。现在距离借钱过去挺久了,我担心欠条会不会已经失效不能起诉了。想了解在大连这边,欠条到底过几年就不能用来起诉对方还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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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欠条本身是长期有效的,不会因为时间流逝就失效。但是存在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简单来说,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比如约定2022年1月1日还款,那么到2025年1月1日诉讼时效就满三年。要是在这三年里,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催对方还钱,这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要是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仍然有起诉的权利,法院也会受理。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就可能丧失胜诉权。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其权利得不到法院强制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消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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