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替瘫痪父母离婚会怎么判?

我父母因为意外瘫痪了,他们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想离婚,但没办法亲自去处理。我作为女儿想替他们办理离婚,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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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通常需要当事人本人表达真实意愿并参与相关程序,但在父母瘫痪无法亲自实施离婚行为的特殊情形下,女儿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替父母处理离婚事宜。首先,如果走协议离婚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父母瘫痪不能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这种方式一般不可行。 那么通常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如果父母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女儿作为监护人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着重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需要结合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矛盾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若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法院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同时,法院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若涉及未成年子女)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财产分割一般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权益等原则;子女抚养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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