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赡养父母,父母财产儿子独占,女儿没份吗?
我是家里的女儿,这些年一直尽心尽力赡养父母,可父母却打算把财产都留给儿子,不分给我。我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分到父母的财产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女儿赡养父母后是否有权参与财产分配,这涉及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多个法律概念。 首先,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女儿和儿子在法定继承中拥有平等的地位。也就是说,无论女儿是否赡养父母,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女儿都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和儿子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次,如果父母留有遗嘱,那么就要按照遗嘱来分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如果父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将财产都留给儿子,那么女儿可能就无法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 然而,女儿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有一定优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如果女儿在赡养父母方面付出较多,在法定继承时,女儿有权主张多分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