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它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首先要明确其计算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及死者的年龄有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来说,若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例如,某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0000×20 = 1000000元。 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 - 75周岁之间,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受害人实际年龄 - 60)]。假设受害人年龄为65岁,该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死亡赔偿金则为50000×(20 - 5)= 750000元。 当受害人年龄在75周岁以上时,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若该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死亡赔偿金就是50000×5 = 250000元。 这里的“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此外,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会有很大差异,这就导致了不同地区的死亡赔偿金数额有所不同。另外,如果是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的公平性和灵活性,旨在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