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公司破产清算是否意味着案件了结?
我借给一家公司一笔钱,现在这家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我想知道,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是不是这个债务案件就算了结了?我还能不能拿回我的钱,还是说钱就打水漂了?
展开


在法律层面,债务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不一定意味着相关案件就此了结。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主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一系列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会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比如你作为出借人,就需要及时申报你对该公司的债权。 破产清算的目的是公平地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公司的财产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通常,首先会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接着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也就是像你这种一般的借贷债权。 所以,即使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案件并没有结束。只有当破产清算程序全部完成,所有财产分配完毕后,与该公司相关的债务案件才在法律意义上真正了结。而且,你能否拿回钱以及能拿回多少,取决于公司剩余财产的多少和清偿顺序。如果公司财产在支付前面的费用和债务后还有剩余,你就有可能按比例获得部分清偿;但如果财产不足以支付前面的款项,你可能就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