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在广告和宣传方面投入了不少费用。在做税务申报时,不太清楚广告费和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里的扣除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以便合理进行税务处理。
展开


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讲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里所说的销售(营业)收入,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等。比如,一家企业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那么按照15%的扣除标准,该企业当年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上限就是1000×15% = 150万元。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200万元,那么当年只能扣除150万元,剩下的50万元可以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有不同的扣除标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是因为这些行业通常在广告宣传方面的投入较大,所以给予了更高的扣除比例。例如,一家化妆品制造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800万元,那么它当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上限就是800×30% = 240万元。 同时,对于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是国家出于控制烟草消费等政策考虑作出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