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又该如何搜集这些证据呢?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面对诽谤行为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取。 首先来看需要收集哪些证据。第一类是证明诽谤内容的证据,比如对方通过网络发布的诽谤言论,像微博、朋友圈、论坛帖子等截图,这些截图能直观地展现对方说了什么对您不利的话。还有书面的诽谤材料,像传单、信件等,它们也是明确的证据。如果是通过口头方式诽谤,那么证人证言就很重要,比如当时在场听到诽谤话语的人的陈述。第二类是证明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例如因为诽谤导致您精神上受到伤害,去医院就诊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这些可以证明您精神方面的受损情况。如果因为诽谤导致您的社会评价降低,工作受到影响,那么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工资减少的记录等也能作为证据。 关于证据的搜集途径。对于网络上的诽谤内容,您可以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固定证据。截图要保证内容完整,能看清发布者、发布时间、具体内容等信息。录屏则要注意操作的连贯性,不能有剪辑等情况。如果担心对方删除网络内容,还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进行网页公证,公证后的证据证明力更强。对于书面的诽谤材料,要妥善保管好原件,如果原件不在自己手中,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留存清晰的复印件。对于证人证言,您可以和证人沟通,让其出具书面的证言,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如果证人愿意,也可以让其出庭作证。需要注意的是,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合法合规,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这些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诽谤罪的案件中,只要是能证明诽谤行为存在以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合法证据,都可以被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