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假广告罪的辩护思路是怎样的?

我朋友被控虚假广告罪,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案件里有哪些可以用来辩护的思路。比如从哪些方面入手能证明不构成犯罪,或者减轻处罚。这方面法律规定比较复杂,我不太懂,希望有人能详细讲讲。
展开 view-more
  • #虚假广告罪
  • #辩护思路
  • #犯罪构成
  • #主观故意
  • #从轻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在进行虚假广告罪的辩护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首先,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进行辩护。虚假广告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的条件。从主体上看,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才可能构成此罪。如果当事人不属于这些主体范围,就不构成虚假广告罪。比如一些普通的消费者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就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明确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其次,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广告是虚假的,还进行宣传。如果当事人是因为疏忽或者受到他人误导,误以为广告内容是真实的,那么就不具备主观故意,也就不构成虚假广告罪。例如,广告制作人员依据客户提供的虚假资料制作广告,且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这种情况下就可能缺乏主观故意。 再者,从客观行为来看,需要存在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如果广告内容虽然有一定的夸张成分,但并没有达到虚假宣传的程度,或者这种夸张是在商业广告中常见的、被大众所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就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比如一些化妆品广告宣传具有“美白功效”,实际使用后有一定的改善,这种表述可能就不属于虚假宣传。另外,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通常包括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严重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最后,还可以考虑是否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