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两者的定义与区别分别是什么?


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中两个重要的刑罚制度,很多人容易将它们混淆,下面将分别阐述它们的定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 首先来了解缓刑的定义。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例如,张三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那么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张三不用在监狱服刑,但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规定,两年的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接下来看死刑缓期执行的定义。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比如李四因严重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这两年期间,只要他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就会减为无期徒刑。 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适用对象不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但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二是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所判刑种和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死缓的考验期限固定为两年。三是执行方式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四是法律后果不同。缓刑考验期满,如果没有违反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而死缓期满后,根据犯罪分子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可能减为无期徒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也可能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缓刑和死刑缓期执行虽然都有“缓期”的表述,但在定义、适用对象、考验期限、执行方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