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委托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我在和别人谈一个委托帮忙办事的事儿,对方说要签委托合同。我不太清楚这合同在法律上是咋定义的,就怕签了合同自己吃亏。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对委托合同的定义是啥样的,这样心里有个底,知道签合同该注意些啥。
展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情况,这时候就会涉及到委托合同。那么,什么是委托合同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委托人)让另一方(受托人)帮忙去做某件事情,双方为此达成的协议就是委托合同。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委托合同有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这是合同的双方主体。委托人是提出委托要求的一方,而受托人是接受委托并负责处理事务的一方。比如,你委托律师帮你打一场官司,你就是委托人,律师就是受托人。 其次,委托合同的核心是处理事务。这里的事务范围很广泛,可以是法律行为,像代理签订合同;也可以是事实行为,比如帮忙采购物品。只要是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事务,都可以成为委托的内容。 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特点。它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有偿委托就是委托人要向受托人支付报酬,比如请家政服务人员打扫卫生,要支付服务费;无偿委托则不需要支付报酬,比如请朋友帮忙取个快递。 在委托合同中,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有要求受托人按照约定处理事务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受托人提供必要信息和费用的义务;受托人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同时也有获得报酬(如果是有偿委托)的权利。 总之,委托合同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合同形式,了解其定义和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在委托他人处理事务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