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的定义是什么?


经济性裁员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法定情形下,为了改善经营状况或克服经济困难,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因为自身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得不辞退一些员工。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在破产重整期间,为了让企业重新恢复生机,可能需要削减人员以降低成本。例如,一些面临严重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的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在重整过程中就可能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当企业的生产订单大幅减少、销售额急剧下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以维持正常运营时,就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比如一些季节性很强的企业,在淡季时订单极少,经营陷入困境,就可能会选择裁员来缓解压力。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进行产业转型、技术升级或者改变经营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对员工的技能要求发生变化,即使与员工变更了劳动合同,仍然有部分员工的岗位不再需要,这时企业就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第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一些无法具体列举的特殊情况。比如企业所在地区发生了重大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企业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就可能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这样的程序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来应对裁员带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