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佣”的界定是怎样的?


在商业活动里,“回佣”也被叫做“回扣”,指的是在商品交易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里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或者其经办人的款项。简单来说,就是交易达成后,卖方为了某些目的给买方或相关人员一部分钱。 从法律层面来讲,“回佣”的界定比较复杂,它分为合法和非法两种情况。合法的“回佣”通常表现为正常的商业折扣和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这意味着,如果“回佣”是以明示方式进行,并且双方都如实入账,那么它就是合法的商业行为。这种合法的“回佣”是市场交易中常见的促销手段,目的是促进交易的达成和市场的活跃。 然而,非法的“回佣”则构成商业贿赂。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回佣”是在暗中进行,没有如实入账,且目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那就属于商业贿赂行为,是违法的。商业贿赂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回佣”是否合法,关键看是否明示和如实入账,以及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比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甲公司为了感谢乙公司的采购人员促成交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予一定比例的“回佣”,并且双方都将这笔款项如实记录在财务账目中,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合法的。但如果甲公司私下给乙公司采购人员一笔钱,没有在账目中体现,目的是让该采购人员优先选择自己的产品,这就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总之,对于“回佣”的界定,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商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