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应该选房子还是选钱?
我家这边 要拆迁了,现在面临一个选择,拆迁补偿可以选房子或者钱。我有点拿不定主意,不知道选哪个更合适。选房子怕以后房价跌,选钱又怕钱不够再买合适的房子。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这里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该怎么选?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拆迁补偿中,选择房子(产权调换)还是钱(货币补偿),这在法律上都有相应规定和考量因素。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意味着被征收人有自主选择权,征收方不能强迫被征收人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是指征收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以货币形式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补偿。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操作简单,被征收人拿到钱后可以自由支配,比如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合适的地段购买心仪的房子,或者用于其他投资、消费等。而且货币补偿可以避免一些因产权调换带来的后续问题,如房屋质量、面积差异等纠纷。不过,货币补偿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可能会面临货币贬值、房价上涨过快导致钱不够买房的情况。
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选择产权调换的优点是被征收人可以直接获得一套房屋,解决居住问题,不用再为找房、买房操心。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产权调换的房屋可能还有一定的区位优势或者价格优惠。但产权调换也有不足之处,比如可能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才能拿到房子,期间可能会面临过渡安置的问题;而且调换的房屋可能存在质量、户型、面积等方面与预期不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