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权确认是怎么定的?
我家房子拆迁了,现在涉及到拆迁房产权确认的问题。家里人对这个不太懂,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来确定产权归属。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拆迁房产权确认是按照什么规则来定的,希望能弄清楚,避免之后出现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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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权确认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拆迁政策来确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拆迁房产权确认方面,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已经进行了合法的产权登记,那么登记的产权人通常是被认可的产权归属人。 其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重要的依据。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会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份协议明确了拆迁补偿的方式,比如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等内容。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协议里会确定安置房屋的具体情况以及产权归属。一般来说,签订协议的被拆迁人会是新的拆迁房产权人。 再者,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被拆迁房屋存在继承、赠与、析产等情形,产权确认会更为复杂。在继承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拆迁房的相应权益。如果房屋曾发生赠与行为,并且办理了合法的赠与手续,那么受赠人可能成为产权人。 另外,实践中还可能涉及到一些无产权房屋的拆迁。对于这类房屋,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确定是否给予补偿以及产权归属。有些地区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建造时间、使用情况等因素来认定房屋的合法性和产权归属。总之,拆迁房产权确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和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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