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应具备哪些手续?


拆迁应具备一系列法定手续,以确保拆迁行为合法合规,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拆迁方应具备的手续: 首先是项目批准文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征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也就是说,拆迁项目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批准,证明该项目是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的。例如,政府要建设一个新的学校进行拆迁,那么这个建设项目就需要通过发改委等部门的立项审批,拿到项目批准文件,这样拆迁才有合法的依据。 其次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简单来说,就是拆迁方要获得规划部门的许可,明确拆迁的土地范围是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如果拆迁的土地原本规划是用于农业用地,而拆迁方没有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进行拆迁建设商业项目,那就是不合法的。 再者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拆迁方需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拆迁。比如,要在农用地上进行建设拆迁,就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才能开展拆迁工作。 另外,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也是必不可少的。拆迁方要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的范围、时间安排、补偿方式等内容,并形成拆迁方案。同时,拆迁方还需要有足够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按照规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这是为了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例如,拆迁方要拆迁一片居民区,就需要准备好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款、安置费用等。 最后,拆迁许可证也是关键手续之一。拆迁方需要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只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拆迁方才能实施拆迁行为。如果没有拆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有权拒绝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拆迁涉及到众多法律手续和规定,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时,要仔细核实拆迁方是否具备上述合法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发现拆迁方存在手续不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