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和订金读音一样,本质区别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和开发商签协议时,他们让我交一笔钱,有的文件上写的是定金,有的写的是订金。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交了之后要是我不想买了,这钱能不能退给我啊?我就想了解下定金和订金本质上到底有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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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订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说说“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这意味着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买方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那么卖方就有权没收定金;反之,如果卖方反悔不卖了,就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以及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接下来看看“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简单来说,就是买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款项给卖方,作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部分价款。如果合同顺利履行,订金可以抵作价款;如果合同未能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退还。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不存在“罚则”的问题。比如,在预订酒店时交了订金,之后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入住了,一般情况下酒店是要退还订金的。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在法律性质、功能和后果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或进行交易时,一定要仔细区分这两个概念,明确自己交付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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