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严重抑郁症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患有严重抑郁症,最近和人发生冲突,冲动之下造成了对方受伤。我很害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知道像我这种患有严重抑郁症的情况,在法律上还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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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患有严重抑郁症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先理解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刑事责任能力,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并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一般而言,正常人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严重抑郁症患者刑事责任的判定,关键在于其在实施危害行为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虽然抑郁症属于精神类疾病,但并非所有抑郁症患者都符合刑法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条件。如果严重抑郁症患者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实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不负刑事责任。不过,这种情况需要严格依据司法精神病鉴定来确定。 要是患者虽然患有严重抑郁症,但在犯罪时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患者只是情绪低落,但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后果有清晰的认识,并且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因为患有抑郁症而免除刑事责任。 此外,即使患者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虽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严重抑郁症患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通过法定的鉴定程序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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