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中各共犯人犯罪数额的认定具体是怎样的?


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准确认定各共犯人犯罪数额对于确定他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至关重要。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认定规则。 首先,对于贪污犯罪的数额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档次。但对于共同贪污中各共犯人的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并没有详细规定,不过在司法实践和相关理论中有一定的规则。 对于主犯而言,应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共同贪污的总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主犯通常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其行为对整个犯罪的实施和完成起到关键作用。例如,在一个贪污案件中,主犯策划并组织了整个贪污活动,指示其他共犯人具体实施,那么他就要对整个贪污行为所涉及的全部数额负责。这是因为主犯的决策和指挥决定了犯罪的规模和范围。 从犯的犯罪数额认定则有不同方式。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对于从犯的犯罪数额认定,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从犯应按照其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来认定。例如,从犯只参与了某一部分贪污行为,那么就以这部分行为所涉及的数额来确定其犯罪数额。另一种观点认为,从犯也应对其参与的共同贪污犯罪总额负责,但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目前司法实践中,较多倾向于根据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合理确定其应承担责任的数额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各共犯人犯罪数额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各共犯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存在教唆、帮助等行为;各共犯人对犯罪数额的明知程度,是否清楚整个贪污行为涉及的具体金额;以及分赃情况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对各共犯人犯罪数额的准确认定。 综上所述,共同贪污中各共犯人犯罪数额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来综合判断。只有准确认定各共犯人的犯罪数额,才能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