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有什么区别?


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 定义和含义 延期审理,通俗来讲,就是法院原本确定好了开庭审理的时间,但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况,没办法按原计划进行,所以把开庭时间往后推迟。而诉讼中止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使得诉讼程序没办法继续下去,暂时停止,等这些情形消失以后,再接着进行诉讼。 ### 适用情形 延期审理适用的情形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这些情形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比如说,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开庭时,关键证人因为突发疾病没办法按时到庭,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 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具体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例如,在一个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突然失踪,导致诉讼程序没办法正常进行,这时法院就可能会裁定诉讼中止。 ### 法律后果 延期审理只是把开庭审理的时间往后推迟,它只是对审理日期的变更,诉讼活动并没有完全停止,其他的诉讼行为,比如当事人收集证据等活动还是可以继续进行的。而诉讼中止是整个诉讼程序的暂时停止,在中止期间,除了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继续有效外,其他的诉讼活动都暂停,法院和当事人都不能进行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活动,一直到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以后,诉讼程序才会恢复。 ### 恢复审理的时间 延期审理后恢复审理的时间,通常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不会间隔太长时间,等导致延期的情形解决了,法院就会尽快安排继续开庭审理。而诉讼中止恢复审理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要等导致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消失以后才能恢复,有些情况下可能会间隔比较长的时间,比如涉及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情况,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确定。 总之,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虽然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暂停,但它们在适用情形、法律后果和恢复审理时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应对诉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