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与法定撤销权有什么不同?

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时,听说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是怎么回事,也不明白在行使的时候二者有啥区别。想了解下这两种撤销权在行使条件、范围等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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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权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都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撤销相关行为或合同的权利,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无需特定理由就可以行使的撤销权。以赠与合同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就是任意撤销权在赠与合同中的体现,赠与人在符合条件时可以较为自由地撤销赠与。 接下来看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指当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当事人才能行使的撤销权。同样以赠与合同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里的撤销权就是基于法定事由而产生的。 从行使条件来看,任意撤销权一般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由,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撤销;而法定撤销权必须以出现法律明确规定的事由为前提。 在行使期限方面,任意撤销权通常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在财产权利转移前都可以行使;而法定撤销权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比如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适用范围来讲,任意撤销权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一些特定的合同类型,如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适用范围则更广泛,除了赠与合同,在其他一些合同关系中也可能存在法定撤销的情形。 总之,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虽然都是撤销权,但在行使条件、期限和适用范围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当事人在遇到相关情况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享有相应的撤销权以及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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