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有什么区别?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民事违法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这里的民事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涵盖了大量的民事法律规则。而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行政法律规范是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 在主体方面,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通常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也就是说,参与民事活动的双方地位是平等的,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行政违法的主体则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等,行政相对人就是接受行政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从法律后果看,民事违法行为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形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这些责任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恢复被破坏的民事关系。例如,甲损坏了乙的物品,甲就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制裁,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则是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惩戒,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在处理程序上,民事纠纷一般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判。而行政违法案件通常由行政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处理,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复议是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总之,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在定义、主体、法律后果和处理程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正确判断违法行为的性质,并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