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是什么?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在不同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从定义和性质来看,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它是一种法定的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作出贡献的一种补偿,带有一定的补偿性质。而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时,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它具有惩罚性,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 在适用情形方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多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等。 赔偿金的适用情形相对单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只有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计算标准上也有所不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来计算。例如,若劳动者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0000元。 总之,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定义、适用情形和计算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劳动者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自己应获得的是哪种款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