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罪免处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定罪免处和缓刑到底有啥不同。我有个事儿涉及到这方面,不知道这两者在实际情况里会有啥不一样的影响,比如对个人的生活、工作之类的,想详细了解下它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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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罪缓刑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罪免处和缓刑是司法实践中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看,定罪免处是指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最终判决被告人有罪,但不给予刑事处罚。而缓刑则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定罪免处是直接不处罚,缓刑是先宣告有罪并判刑,但暂时不执行刑罚。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是定罪免处的法律依据。而缓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从适用对象来看,定罪免处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危害相对较小。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相比之下,缓刑适用的对象犯罪情节可能相对更重一些,但仍然有悔罪表现且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 在执行方式上,定罪免处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实际执行刑罚,其犯罪记录会存在,但不会有服刑的经历。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在法律后果方面,定罪免处的犯罪分子虽然被认定有罪,但由于没有实际执行刑罚,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仍然会有犯罪记录。而缓刑虽然在考验期内不实际执行刑罚,但如果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就会面临执行原判刑罚的后果,并且有犯罪记录也会对犯罪分子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在就业、入伍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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