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复制品和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侵犯复制品和侵犯著作权这两者之间到底有啥不一样。我在生活中听说过这两个概念,但一直没搞明白区别在哪。比如在一些商业活动里,有时候感觉分不清到底是侵犯了复制品相关权益,还是侵犯了著作权,想知道具体差异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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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权和复制品的概念。著作权,也叫版权,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比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也就是说,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它是基于作品本身而产生的。 而复制品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原作品进行复制所得到的物品。例如,书籍的印刷本、光盘的拷贝等都是复制品。它是著作权保护对象的一种物质表现形式。 从法律层面来看,侵犯著作权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著作权法所禁止的行为,从而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列举了一系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比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等。 而侵犯复制品通常涉及对复制品所有权或占有权的侵害。比如,未经复制品所有人同意,非法占有、损毁复制品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并制成复制品进行销售等行为,那就不仅仅是侵犯复制品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另外,在法律责任方面,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相对更为复杂和严厉。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而侵犯复制品的法律责任,一般可能更多地适用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以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方式为主。 总之,侵犯复制品和侵犯著作权在概念、行为表现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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