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欠的钱离婚时是否要还?
我和另一半在婚姻期间有金钱往来,我给对方借了一笔钱,现在打算离婚,想知道这笔钱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是不是必须得还给我,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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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欠的钱离婚时可能是需要还的。首先,夫妻之间是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的。当夫妻之间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为个人使用时,这其实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如果这个协议是有效的,那么在离婚时,一方就需要按照协议来履行还款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要注意的是,夫妻间借款要成立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首先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达到法定年龄,精神正常等;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就是说借款行为是双方真实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最后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借条没有法定无效事由,那么就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社会所普遍承认的秩序和一般道德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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