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债务是否需要一起偿还?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对于婚姻期间产生的一些债务该怎么处理很迷茫。比如之前为了家庭生活借的钱,还有一方单独在外借的钱,不清楚哪些需要一起还,哪些不用,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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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债务是否需要一起偿还,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偿还家庭生活开销等所借的钱;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对于这些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责任,需要一起偿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其次,关于偿还的方式。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那么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那么就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清偿剩余的债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另外,还有个人债务的情况。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对于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的一方独自偿还,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总之,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关键是要准确区分债务的性质,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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