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版权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文化作品的权益问题,搞不太清楚著作权和版权。我想知道它们是不是一回事,如果不是,那具体有什么区别呢?比如在保护范围、权利内容这些方面,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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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中,著作权和版权似乎是两个不太相同的概念,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它们本质上指的是同一种权利。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简单来说,就是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这些作品可以是一本书、一首歌、一幅画,也可以是一段软件代码等。著作权包含了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 人身权,也被叫做精神权利,是和创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的。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是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则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也称作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比如复制权,就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这就从法律层面上确认了著作权和版权是等同的概念。 虽然在不同的语境或者国家地区,可能在表述和侧重点上会有一些差异,但在我国法律中,著作权和版权是完全相同的概念,它们共同保障着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着更多优秀作品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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