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中的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有什么区别?


在探讨合同诈骗中的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通俗来讲,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而刑事诈骗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主观目的来看,这两者存在明显差异。民事欺诈的目的通常是为了促成交易,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但行为人并不具有完全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意图。例如,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夸大产品性能,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让消费者购买商品,在交易过程中还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而刑事诈骗的行为人则是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根本目的,签订合同只是其实施诈骗的手段。比如,行为人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对方款项后直接挥霍,并没有履行合同的打算。 在行为方式上,两者也有所不同。民事欺诈一般是在合同的某些方面进行夸大或隐瞒,但合同本身还是有一定的真实内容。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卖方隐瞒房屋曾发生过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但房屋本身是真实存在的,交易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的。而刑事诈骗的行为往往是虚构整个事实或者使用完全虚假的身份、信息等。比如,诈骗分子假冒知名企业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定金后消失不见。 从法律后果来看,两者的处理方式差异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民事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如果因为欺诈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欺诈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刑事诈骗则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我们遇到类似情况时,需要仔细分析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方式等因素,准确判断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如果无法自行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