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刑事强制措施和民事强制措施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手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适用的目的不同。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也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些人是被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而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是案外人。比如有人在法庭上哄闹、冲击法庭等行为就可能会被采取民事强制措施。 再者,适用的机关不同。刑事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适用。其中,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执行逮捕等;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决定拘留等;人民法院负责决定逮捕等。而民事强制措施只能由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适用。 另外,种类也不同。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监视居住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是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和拘留。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责令退出法庭是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这里的拘留是指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方面,刑事强制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对各种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而民事强制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了适用民事强制措施的情形和具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