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政府征地拆迁具体要走哪些法律程序呢?

我家的地和房子可能面临政府征地拆迁,我特别想知道具体有哪些环节,每个环节又有啥要求,还有我作为当事人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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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以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发布拟征地通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比如,要建设高速公路,就需告知涉及的村集体和村民土地的具体用途、大致范围以及相应的补偿、安置情况等。法律依据如《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相关规定。 **组织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当事人申请听证,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例如,若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可申请听证,征地机关需出示补偿标准等相关证据并作出说明。依据是《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需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例如,明确土地是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承包,地上有哪些农作物、建筑物等。相关规定可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根据土地类型和面积等不同情况,需报不同级别的政府审批,如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等需国务院批准,其他土地按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用土地公告**: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应载明征收批准机关、被征收人、征地补偿标准、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事宜等内容。比如在村里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告知村民土地已被批准征收及相关事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例如,村民拿着自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去指定部门登记,以便后续获得相应补偿。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比如,政府筹集资金用于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等。 **交付土地**:在完成补偿安置等工作后,被征地拆迁人应按要求交付土地,政府方可进行后续的开发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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